智通財經APP獲悉,國泰君安發佈研報稱,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利好拓展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範圍,推動銀保渠道價值貢獻提升,維持行業“增持”評級。該行表示,監管再次強調渠道費率“報行合一”要求,在同等費率環境下頭部公司的產品得益於附加服務體系等更具備競爭優勢,預計銀行與頭部險企的合作意願將進一步提升。
事件:5月9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泰君安主要觀點如下:
《通知》出臺的目的是深化銀行與保險合作滿足消費者多元化的產品需求,以及促進銀行代銷保險業務規範健康發展。
銀保渠道實施“報行合一”以來銀保新單下降、銀行營收承壓,24Q1上市銀行營收同比-1.7%,其中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受財富代理業務費率調降等影響,同比-10.3%。而根據2019年原銀保監會印發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一直是限制銀行和保險業務擴張的一大因素,此次放開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於銀行和保險一定程度上提升保費和營收,另一方面多元化產品供給也有利於滿足消費者差異化的需求。
放開銀行合作保險機構限制,重申“報行合一”費率管控要求。
《通知》核心三大內容:1)取消銀行網點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數量限制,商業銀行各級分支行及網點均不限制合作保險公司數量。
2)規範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層級,原則上應當由雙方法人機構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協議,一級分支機構在獲得其法人機構的書面授權下可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3)明確銀行代理業務佣金標準,要求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佣金率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產品備案的佣金水平。
利好保險公司全面開拓銀行渠道,有利於銀保業務銷售儘快復甦,頭部險企更受益。
《通知》主要兩方面影響,一是放開銀行網點代理保險機構數量限制利好拓寬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範圍,有利於銀保業務銷售儘快復甦;二是監管再次強調渠道費率“報行合一”要求,在同等費率環境下頭部公司的產品得益於附加服務體系等更具備競爭優勢,預計銀行與頭部險企的合作意願將進一步提升。
風險提示:監管更爲嚴苛;長端利率下行;壽險轉型不及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