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19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對此,東吳證券發佈研究報告稱,本次佣金費率調降長期來看有助於樹立投資者信心,有利於公募基金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對於券商研究業務而言,一方面,佣金用途要求得到明確,佣金披露透明度進一步強化,有利於推動券商研究業務迴歸本源;另一方面,鼓勵基金管理人優選券商疊加控制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情況下,預計券商研究業務頭部化趨勢將進一步強化,從而倒逼其積極轉型應對,未來券商研究業務收入模式或將由單一佣金收入向綜合業務收入轉型。
事件:2024年4月19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旨在深入貫徹落實新“國九條”,進一步加強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新規相較於上年12月8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內容基本一致,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1、堅定調降佣金費率,明確平均佣金費率發佈機制
1)延續《徵求意見稿》佣金費率調降幅度要求。《規定》延續此前《徵求意見稿》對於佣金調降幅度的要求,即被動股票型基金產品不得通過證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務、流動性服務等費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費率原則上不得超過市場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費率水平;其他類型基金產品通過證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務費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費率原則上不超過市場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費率水平的兩倍。根據東吳證券此前測算,預計證券行業公募交易佣金收入將下滑35.64%,上市券商合計營收預計下滑1.11%。2)明確平均佣金費率水平發佈機制規定。新規規定由證券業協會根據行業交易佣金費率變化情況定期測算平均佣金費率,行業機構在規定期限內相應調整。
2、降低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佣金分配趨於合理
新規基本延續此前《徵求意見稿》對於佣金分配比例的要求,即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元的管理人,維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超過10億元的管理人,將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券結基金不適用於上述佣金分配要求。同時新規新增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通過轉換存續基金證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規避上述分配比例要求。
3、提升管理規範,強化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內部制度要求
①強化佣金用途限制。新規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嚴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
②完善證券公司研究業務考覈機制。強化證券公司研究能力建設,優化證券公司基金銷售業務考覈激勵機制,要求證券公司切實有效防範基金銷售與證券交易、研究服務等業務的利益衝突,完善基金銷售業務內部考覈機制,嚴禁將基金的證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間接作爲銷售部門、分支機構、基金銷售人員的考覈指標。
③壓實基金託管人職責。要求基金託管人重點關注所託管基金的交易佣金支出情況,強化外部監督制約。
4、優化信息披露,提升交易佣金透明度
新規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披露選擇證券公司的標準和程序、與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的關聯關係、股票交易佣金費率、交易量年度彙總及分配明細、交易佣金年度彙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信息。有關信息披露格式與內容由中證協另行公佈。
5、公募基金產業鏈生態有望優化,券商研究業務進入改革深水區
作爲公募全面費改的一部分,本次佣金費率調降深刻貫徹了新“國九條”“突出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取向”的要求,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權益、讓利投資者、便利投資者的監管導向,長期來看有助於樹立投資者信心,有利於公募基金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對於券商研究業務而言,一方面,佣金用途要求得到明確,佣金披露透明度進一步強化,有利於推動券商研究業務迴歸本源;另一方面,鼓勵基金管理人優選券商疊加控制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情況下,預計券商研究業務頭部化趨勢將進一步強化,從而倒逼其積極轉型應對,未來券商研究業務收入模式或將由單一佣金收入向綜合業務收入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