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藏格礦業(000408.SZ)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簡稱“藏格鉀肥”)於2024年4月9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格爾木市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格稅通[2024]02號)(簡稱《通知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通知書》認爲,藏格鉀肥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鋰業有限公司(簡稱“藏格鋰業”)爲關聯企業,2021年至2023年,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與地區其他納稅人滷水銷售價格相比,藏格鉀肥滷水銷售價格明顯偏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款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稅有關問題執行口徑的公告》(2020年第34號)的相關規定,藏格鉀肥應當補繳增值稅和資源稅等相關稅金。請藏格鉀肥在收到《通知書》後15日內,將滷水銷售額調整應補繳的增值稅、資源稅及其他稅費和滯納金及時繳納入庫。
根據《通知書》相關內容,經公司初步測算,藏格鉀肥2021年至2023年需補繳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各項稅費共計398,052,264.46元,繳納滯納金共計81,719,609.52元,合計繳納479,771,873.98元。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事項補繳稅費後,藏格鋰業將產生增值稅留抵退稅123,160,118.18元,企業所得稅退稅142,143,436.46元,合計抵退稅265,303,554.64元。藏格鉀肥補繳稅費與藏格鋰業企業所得稅退稅後,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損益約2.14億元,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數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