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恆星科技(002132.SZ)發佈公告,近日,公司董事長謝曉博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曉龍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4]1號)。經查明,謝曉博、謝曉龍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謝曉博自2013年8月11日至今任恆星科技董事,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恆星科技董事長。謝曉龍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恆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謝某軍、焦某芬系謝曉博、謝曉龍的父母。謝某軍在2023年8月28日賣出“恆星科技”股票26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7488萬元。焦某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買入“恆星科技”股票3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1012萬元。
謝曉博、謝曉龍作爲恆星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謝某軍賣出“恆星科技”股票後六個月內,焦某芬買入的行爲導致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的短線交易違法行爲。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擬決定:對謝曉博給予警告,並處以八十萬元的罰款:對謝曉龍給予警告,並處以八十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