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宇軟件(300271.SZ)公告,公司於2024年4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華宇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邵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因公司實際控制人邵學(時任華宇軟件董事長)存在通過行賄爲公司謀取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華宇軟件及邵學被法院判決犯單位行賄罪。上述事項反映出公司在規範運作、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同時,公司相關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也未指出上述內部控制缺陷,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根據規定,北京證監局現對公司、邵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