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22日,中國證監會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其中,證監會要求閃回科技補充說明關於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特別權利。公司境內子公司與部分股東之間存在以公司是否首次公開發售股份爲條件的回購(或贖回)協議安排。請結合回購條款說明可能導致的股權糾紛、控制權穩定風險及應對措施。同時,說明公司主要運營實體深圳天海、深圳閃吉、深圳閃新註冊資本未繳足的原因及合規性,是否對公司業務運營和償債能力造成重大影響。
此外,要求閃回科技補充說明:關於規範運作。(1)公司曾涉及無證運營增值電信業務,請說明相關業務在報告期各年度收入情況、佔比情況,目前相關業務是否依然存續及整改情況,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2)閃回科技經營範圍包括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除已取得“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外,是否實際開展其他增值電信業務,是否持有相應資質許可,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並覈實備案報告書(P1-43)及法律意見書(P4-115)有關《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表述是否一致。
關於股權架構。(1)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併購中通過境外主體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內自然人、境內機構在外匯登記、境外投資、外商投資等監管程序方面合規性的結論性意見,是否履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報告義務;(2)公司取得境內主體閃回科技股權涉及16名股東股權轉讓,請說明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支付手段及支付期限(對於尚未支付的請說明後續支付計劃)、納稅申報情況;(3)2021年11月,閃回科技以增資方式引入境外股東Flexman,持股比例爲3.881%,請說明本次增資的定價依據、價款支付情況;(4)5%以上股東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
關於業務經營。(1)請公司說明閃回有品APP等相關網絡平臺收集和存儲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2)公司與上游合作伙伴涉及以舊換新補貼款的業務。請結合以舊換新業務、轉售業務的商業模式,與上游資源合作伙伴的合作方式等方面進一步說明上述補貼款形成的原因。
據港交所2月26日披露,閃回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閃回科技)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清科資本爲其獨家保薦人。
根據招股書顯示,閃回科技是一家從事提供消費電子產品後市場交易服務的中國公司,在中國手機回收服務市場中處於領先地位。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以2022年自消費者端回收交易總額計,公司是中國最大的專注於線下以舊換新的手機回收服務提供商,亦是中國第三大手機回收服務商,市場份額分別約爲8.4%及1.5%。
據瞭解,在與閃回科技合作的若干主流消費電子品牌的強勁需求推動下,公司已將合作及回收交易服務擴展至香港,以促進當地業務發展。於2023年10月,亦成功取得香港無線電商牌照(放寬限制)。此外,於2023年9月及12月,公司以閃回有品品牌在深圳開設第一家及第二家線下零售門店,以進行二手消費電子產品的回收及銷售服務。
財務方面,於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截止9月30日止九個月,閃回科技的收入分別約爲人民幣7.50億元、9.19億元及8.36億元。同期年度/期間虧損分別約爲人民幣-4870.8萬元、-9908.4萬元及-991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