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IDT INT'L(00167)發佈公告,於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一份由一名債權人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78(1)(a)條或327(4)(a)條發出的日期爲2024年3月19日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於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之日起三星期內支付1500萬港元,否則債權人可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董事會正就法定要求償債書尋求法律意見並與專業顧問密切合作制定重組計劃,以解決集團的整體債務問題。
此外,繼續停牌。
智通財經APP訊,IDT INT'L(00167)發佈公告,於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一份由一名債權人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78(1)(a)條或327(4)(a)條發出的日期爲2024年3月19日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於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之日起三星期內支付1500萬港元,否則債權人可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董事會正就法定要求償債書尋求法律意見並與專業顧問密切合作制定重組計劃,以解決集團的整體債務問題。
此外,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