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天璣科技(300245.SZ)公告,公司於2024年3月2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蘇玉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聶婷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於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兩筆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爲139.6萬元、130.6萬元,均屬於與收益相關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2022年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08.30萬元)比例爲45.28%和42.36%。公司未通過臨時報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別對上述兩筆政府補助事項進行披露。
據悉,公司上述行爲違反相關規定;蘇玉軍作爲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聶婷作爲公司董事會祕書,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