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今日(3月1日)起接受申請,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去年12月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以來,港府舉辦了多場簡報會,吸引來自世界各地,包括中東及東南亞等地的高資產淨值人士對新計劃的興趣。
港府提到,在新計劃下,香港投資推廣署會負責審查申請,審覈是否符合有關財務規定,而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
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赴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其後可在每個三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曾在2003年實施“投資移民”計劃,最初的門檻爲650萬港元,之後至2010年提高至1000萬港元,不過有關計劃在2015年被叫停,原因是當時香港的經濟已經復甦,有市民認爲該政策助長樓價上升。
新計劃中,申請門檻大幅提升至3000萬港元,並規定當中至少300萬港元要投資於支持創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其餘2700萬港元可投資的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以及非住宅房地產等。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稱,新計劃將鞏固香港作爲人才和資本樞紐的領導地位,提升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劉凱旋預告,當局會繼續推出措施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爲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競爭力,新計劃的吸引力將持續提升。同時,會繼續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份者及家族辦公室推廣新計劃,與專業服務提供者及潛在申請人保持緊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