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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發布 2024-2-26 下午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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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本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松江、青浦、嘉定、奉賢等4個新城建設用地面積50%以上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南匯新城建設用地面積60%以上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30年底,本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原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本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滬府辦發〔2024〕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本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2月4日

本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等精神,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現就本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爲重、生態優先,強化規劃引領、分類施策,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以緩解城市內澇爲重點,兼顧削減雨水徑流污染,實現水安全韌性增強、水環境質量提升、水生態系統健康、水資源利用高效的目標。

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松江、青浦、嘉定、奉賢等4個新城建設用地面積50%以上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南匯新城建設用地面積60%以上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30年底,本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海綿城市規劃技術體系

1.強化規劃管控。推進市區各級海綿城市規劃評估和編制工作,落實2030年海綿城市建設達標要求。編制各層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行業專項規劃時,應銜接落實各級海綿城市規劃和片區海綿城市系統方案的相關核心指標、空間管控要素和管理要求。(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2.編制系統方案。聚焦重點區域、重大項目、達標區域,以排水分區爲單元,編制海綿城市系統方案,合理確定目標指標,明確建設項目。2025年底前,各區政府、管委會完成2030年達標區域系統方案編制計劃,系統方案經專家評審後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備案。(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政府)

3.完善技術體系。修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標準圖集、竣工驗收標準等,編制建設成效評估標準、設施運維定額標準和施工指南。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結合本行業特點,制定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要求和技術指引。大力發展海綿城市建設新產品新技術,圍繞碳效應評價、水土保持等開展研究。完善城市排水防澇系統模型,編制併發布全市長曆時降雨雨型、城市積水內澇風險地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二)加強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1.建設超大城市森林體系。推動環城森林生態公園帶和城區森林羣落建設,推進防護林建設,優化林地高程設計,推進林水複合建設,拓展雨水滯蓄行泄空間。(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2.修復河湖海岸溼地空間。加強溼地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提升河湖水質淨化、洪澇滯蓄行泄等能力。着力保護長江河口溼地風貌,維護青西澱山湖溼地生態本底,研究編制重大自然溼地修復方案。(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3.建立完善城鄉公園體系。結合上海公園城市建設,按照“功能複合、集約節約”的原則,提升城鎮公園的雨水調蓄能力,滿足自身防汛提標需求,因地制宜提升周邊地區防汛安全。(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政府)

4.打造藍綠融合生態廊道。推進34條濱水沿路生態廊道建設,因地制宜拓展雨水滯蓄空間。中心城沿骨幹河道打造濱水廊道,郊區骨幹河道、高速公路、主幹道路等兩側生態林帶加強林水複合,提升道路地表徑流、洪澇等滯蓄行泄和淨化能力。(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三)構建韌性安全城市河湖系統

1.提升流域洪潮防禦能力。加快流域骨幹水利工程建設,持續提升黃浦江、蘇州河等抗風險能力。推進主海塘達標建設,提升海塘防禦風暴潮能力。(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2.提升河湖水系除澇能力。系統推進河網和泵閘建設,有序實施通江達海的骨幹河道整治工程。推進水利片外圍水(泵)閘建設,達標改造低窪圩區,提高西部低窪圩區抵禦洪澇災害能力。(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3.推進河湖水系生態治理。推進重要河湖生態緩衝帶建設,開展河湖濱小型溼地建設和河湖岸線清理復綠等工作,提升城市水體生態岸線覆蓋率。以街鎮爲單元,集中連片開展河道水系生態保護與治理。鼓勵在新城綠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河湖治理項目中增加有效調蓄空間。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與水土保持工作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四)完善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

1.推進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建設。結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對低標準雨水管渠進行改造。推進大名、月浦等23個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建設。通過泵站、管渠、綠色調蓄等各類提標項目,全市城鎮25%面積達到3—5年一遇雨水排水能力。開展易澇積水點消除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2.推進初期雨水調蓄設施建設。推進初期雨水調蓄池和泵站截流設施建設,建成中心城區6座污水處理廠初期雨水調蓄工程,推進後續提標工程。建設一批水環境敏感排水泵站初期雨水調蓄設施。(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3.推進排水設施提質增效。持續開展排水管道週期性檢測及維修改造工作,實現分流制強排地區雨水主管滿管率低於50%。推進雨水連管和雨水口更新改造,提高截污和雨水收集能力。完善排水設施監測網絡,逐步提高“廠站網河”一體化運行調度能力。(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區政府)

4.推進資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綠色雨水生態基礎設施功能,推廣小型雨水收集、貯存和處理系統,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五)全域推進海綿城市項目建設

1.推進海綿型地塊建設。住宅小區、商業、文化、體育、教育科研、廣場、工業等新改擴建項目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加強雨水調蓄設施功能複合利用。強排區域的新改擴建項目應同步配建雨水調蓄設施。城市更新行動、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雨污混接改造和雨污分流等工作中應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統籌解決積水內澇,源頭提高地塊內部雨水排水標準,實現人居環境提升。(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教委、市機管局、市體育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2.推進海綿型市政設施建設。新建道路廣場、軌道交通、排水泵站等市政基礎設施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改變雨水直排等傳統做法,並確保排水通暢。既有市政基礎設施應結合設施大中修、道路積水點改造、雨污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架空線入地、公共空間品質提升等,持續推進海綿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設多功能調蓄設施。(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3.推進海綿型公園建設。新改擴建公園綠地項目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加強區域雨水提標統籌,建設水綠融合空間,推進口袋公園建設。推廣和平公園等平急兩用調蓄設施建設理念,提升城市韌性。(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4.推進重大工程“+海綿”建設。加強重大工程示範引領,在規劃、設計、建設、運維中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5.加強重點區域海綿城市建設。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五個新城、黃浦江和蘇州河兩岸地區、南大地區、吳淞創新城、北外灘地區、桃浦智創城等重點區域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形成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政府)

(六)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能力

1.加強項目立項管控。建設項目應在立項、可行性研究或覈准、備案、初步設計等階段,因地制宜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城市維護類項目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中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內容。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投資應納入建築、排水、道路、綠化、室外總體等專業內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2.加強規劃條件管控。規劃資源部門應就海綿城市、綠色調蓄設施建設要求徵詢相關管理部門意見,並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建設項目規劃土地意見書、規劃設計方案、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城市更新類項目應徵求建設管理部門意見,因地制宜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政府)

3.加強設計質量管控。各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依職責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審查環節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審查範圍,並出臺本行業海綿城市建設審查要點和審查管理細則。(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4.加強項目施工管理。各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在施工監管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出臺本行業海綿城市建設竣工驗收操作細則。嚴格按圖施工,落實場地豎向設計要求,控制水土流失。(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5.加強項目運營維護。各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要明確市政、建築小區、水務、綠地等海綿城市設施運營維護責任主體,配備專業隊伍做好日常維護,並定期對設施進行監測評估。(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6.加強區域成效評估。以排水分區爲單元,持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成效評估,加強臨港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區跟蹤評估,並完善評估細則。加強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前期自查、年中指導、年末檢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7.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建立集聚海綿城市規劃、建設、審批、運維、評價全過程信息的平臺。加強部門協同,加強數據監測,形成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信息報送、進度跟蹤、運營成效評價的全流程數字化管控機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市區聯動,形成合力。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牽頭負責統籌協調本市海綿城市建設,督促工作落實;各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研提本行業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措施。各區政府、管委會分管領導靠前指揮,成立協調推進機制並負責推進實施。強化海綿城市建設評估,建立健全責任考覈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二)強化資金保障。落實各級海綿城市規劃和片區海綿城市系統方案編制、項目建設、運營維護的資金保障,完善城市更新項目、城市維護類項目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機制。市區各級有關專項資金優先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三)加強激勵宣傳引導。通過市級立功競賽,引入信用機制,優先推薦申報勘察設計、優質工程獎項和精品項目授牌等。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普及和成效宣傳,鼓勵公衆參與。通過世界城市日等平臺宣傳海綿城市建設的中國方案和上海實踐。(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本文編選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智通財經編輯:汪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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