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雅創電子(301099.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簡稱“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雅創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謝力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樊曉磊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相關文件指出:2023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1.27億元。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關於重新確認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稱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金額應爲9386.99萬元,已將前次多置換的3352.45萬元,利息8.90萬元退回至募集資金專戶。上述情況反映出公司相關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募集說明書披露用途存在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