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漢馬科技(600375.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3日收到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號及(2024)皖05破申21號之一《決定書》,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聯合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管理人負責人爲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鄭志斌。
智通財經APP訊,漢馬科技(600375.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3日收到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號及(2024)皖05破申21號之一《決定書》,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聯合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管理人負責人爲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鄭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