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20日,香港聯合交易所發佈公告,譴責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02699)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陳承守先生;執行董事豐慈招先生;非執行董事高巧琴女士。並進一步指令上述每名董事完成培訓。
港交所稱,此個案涉及該公司其中一家附屬公司取得的多筆貸款造成的4940萬元人民幣減值虧損。涉事董事沒有告知董事會有關貸款以及貸款逾期後貸款人要求追溯收取24%違約利率。他們無視公司訂立的內部監控程序,亦未有妥善保存貸款的文件。涉事董事承認其未能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和勤勉處理貸款事宜,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向他們作出的制裁及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