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逸豪新材(30117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劍萌出具的《關於提議贛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4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智通財經APP訊,逸豪新材(30117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劍萌出具的《關於提議贛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4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