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四川路橋(600039.SH)公告稱,2024年2月5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佈了《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調查評估報告》,四川省紀委監委官網發佈了《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責任追究情況公佈》。
根據《調查報告》,2023年8月21日凌晨,涼山州金陽縣蘆稿林河流域受上游短時強降雨影響暴發山洪泥石流災害,位於蘆稿林河下游的路橋集團G4216線金陽至寧南段高速公路JN1項目經理部(簡稱“JN1項目部”)鋼筋加工場施工人員駐地被沖毀。災害造成6人死亡、46人失聯、21人受傷,金陽縣部分基礎設施、JN1項目部等部分設施設備受損,直接經濟損失爲6480.84萬元。
根據《調查報告》,致災成災原因有以下四方面:短時強降雨是誘發災害的重要因素;不利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加重災害危害性;河道行洪輸砂不暢加劇了災害效應;汛期違規住人、不及時轉移避險是造成人員傷亡失聯的重要原因。調查認定,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是一起由於上游集中強降雨引發多處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裹挾大量泥砂,沖毀JN1項目部鋼筋加工場施工人員駐地,加之鋼筋加工場汛期違規住人、項目部管理人員不執行轉移避險指令未及時組織涉險人員轉移,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失聯的山洪泥石流災害。
根據《責任追究情況》,四川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中涉嫌違紀違法、失職失責的127名中共黨員、監察對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四川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2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公司前董事長熊國斌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正在審查調查中;公司前副董事長、總經理陳良春涉嫌謊報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公司前副總經理張建明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公司子公司路橋集團、路橋集團大橋工程分公司、路橋集團JN1項目部在本次災害中涉嫌違紀違法、失職失責的相關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
公告稱,路橋集團系公司全資子公司,其承建的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合同金額約16億元,佔公司總體營收比重較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穩妥開展受災家庭善後工作,有序推進保險理賠工作,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已按相關規定推進復工復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