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山東華鵬(603021.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胡磊、樊春雷、趙穎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悉,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減值計提不充分、(二)部分項目收入確認期間不恰當、(三)部分成本費用列支期間不恰當。胡磊作爲公司董事長、樊春雷作爲總經理、趙穎嫺作爲財務總監未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相關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智通財經APP訊,山東華鵬(603021.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胡磊、樊春雷、趙穎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悉,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減值計提不充分、(二)部分項目收入確認期間不恰當、(三)部分成本費用列支期間不恰當。胡磊作爲公司董事長、樊春雷作爲總經理、趙穎嫺作爲財務總監未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相關行爲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