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思創醫惠(300078.SZ)公告,公司於2024年1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出具的《關於對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場禁入決定書》載明的事實,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爲: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思創醫惠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公司給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處分;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給予公開認定十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對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時任財務總監王凜,時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孫新軍,時任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汪駿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