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數源(000909.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月1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數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2020年至2022年,公司部分商貿類及電子信息類業務的收入、成本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二是2021年至2022年,數源科技未及時、準確披露部分房地產項目合作交易;三是項目管理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不準確。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時任董事長章國經、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丁毅、總經理吳小剛、財務總監李興哲、董事會祕書高曉娟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和第五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和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爲應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章國經、丁毅、吳小剛、李興哲、高曉娟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