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英特爾(INTC.US)在與歐盟監管機構長達十幾年的法律鬥爭中獲得了新的支持,並有望取得勝利。據悉,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總檢察長萊拉·梅迪納(Laila Medina)在一份不具約束力的意見中表示,歐盟委員會試圖推翻英特爾在歐盟普通法院取得的勝利的努力應該失敗,因爲該監管機構沒有證明英特爾濫用其在個人電腦芯片市場的主導地位來阻撓競爭對手。歐盟法院通常會在幾個月後做出最終裁決,並遵循這些建議。
事件經過
2009年5月13日,歐盟委員會認定英特爾在2002年10月至2007年12月期間在X86處理器市場濫用市場地位,並對英特爾開出高達10.6億歐元的天價罰單。歐盟委員會指出,英特爾濫用其統治性地位主要從事了兩種形式的非法行爲,即忠誠折扣和直接限制。具體來說,英特爾被指控給予戴爾、惠普、聯想和NEC四家計算機制造商特殊折扣,而條件就是這些製造商全部或幾乎全部採用其處理器。此外,英特爾還付錢給計算機制造商,使他們延遲或停止推出使用其競爭對手處理器的產品,並限制這些產品的銷售渠道。
英特爾不滿該裁決並提起上訴。英特爾表示,從未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只是以打折的方式展開競爭,並未傷害消費者利益,而過程中的優惠最終使消費者受益。
2014年6月,歐盟普通法院駁回了英特爾的全部上訴,維持歐盟委員會此前做出的處罰決定。法官表示,歐盟委員會相關監管部門給出的10.6億歐元的罰金相當於英特爾2008年營收的4.15%,監管部門可以酌情處以最高可達年營收10%的罰金,所以這一處罰決定並未超標。
2014年8月,英特爾不服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再次上訴至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
2017年9月6日,歐盟法院駁回了歐盟普通法院於2014年對英特爾做出的判決,並要求歐盟普通法院重新審查該案。
2022年1月26日,歐盟普通法院就該案做出裁決,駁回了大部分有爭議的決定。判決文件顯示,法院認定,歐盟委員會對於進行的分析是不完整的,無法按照必要的法律標準確定所涉忠誠回扣是否具有反競爭效果。同時,法院表示無法確定與英特爾行爲相關的損害賠償,因此完全取消了此前有判決中罰款有關的部分。
基於這一判決,歐盟委員會在2023年9月22日通過了一項新的裁決,對英特爾處以約3.76億歐元,理由是此前英特爾濫用其在計算機芯片市場上的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