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寧波遠洋(601022.SH)發佈公告,爲進一步優化公司投資管理架構,統籌協調公司整體資源,提高整體資產運營效率,公司擬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海港航運有限公司(簡稱“海港航運”),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海港航運的獨立法人資格將被註銷,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繼。
智通財經APP訊,寧波遠洋(601022.SH)發佈公告,爲進一步優化公司投資管理架構,統籌協調公司整體資源,提高整體資產運營效率,公司擬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海港航運有限公司(簡稱“海港航運”),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海港航運的獨立法人資格將被註銷,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