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5日,中國證監會公佈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因立夫(已出具備案通知書)補充說明關於返程併購的合規性及稅務處理的合規性等情況。近日,因立夫通過境內運營實體伊瓦特機器人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材料,公司擬發行不超過230萬股普通股並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
具體來看,證監會公示指出,請因立夫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返程併購的合規性,FANQI ENTERPRISE LIMITED、福建因立夫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收購伊瓦特機器人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瓦特”)1%、99%的股權,請說明上述股權收購是否符合《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二、關於公司治理情況,你公司間接自然人股東徐進良爲董事會主席黃文竈配偶之弟,請說明備案報告所載“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互之間及與股東相互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上述情況是否相符。
三、關於稅務處理的合規性,請說明境內運營實體伊瓦特歷次股權轉讓稅務處理合法合規的結論性意見。
四、關於行政處罰情況,2021年至2022年,伊瓦特多次被南安市住建局和城市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請說明行政處罰所涉違法違規行爲的整改落實情況,以及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據瞭解,伊瓦特機器人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9月,公司主要產業是自動化機械手及注塑機配套自動化設備,是一家集產品研發、製造、銷售、服務爲一體的企業,致力於創造塑膠製品車間無人自動化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