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宜賓紙業(600793.SH)公告,公司於2024年1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80號)《關於對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陳洪、幸志敏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現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告如下:
“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陳洪、幸志敏:經查,2023年4月20日,宜賓紙業披露《關於確認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情況及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的公告》,追認2022年與宜賓聖禾興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的竹料採購業務爲關聯交易,金額3938.11萬元,佔公司2021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6.27%。上述關聯交易應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披露,但公司上述關聯交易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並及時披露。2023年8月30日,公司披露《關於新增關聯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追認2023年1-6月與四川普天包裝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採購竹料業務爲關聯交易,金額575.73萬元,並新增關聯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金額佔公司2022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0.87%。上述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並及時披露。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相關規定。陳洪作爲公司董事長、時任總經理,幸志敏作爲董事會祕書、時任財務總監,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二條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宜賓紙業、陳洪、幸志敏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人員應當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加強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學習以及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實施關聯交易,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請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並抄報上海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