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2日消息,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修訂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程》《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同意徵集操作指引》,於近日發佈,並將於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交易商協會將持續建立健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集體行動機制,提升機制便利性與有效性,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原文如下:
優化集體行動機制,交易商協會發布持有人會議規程及相關制度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精神,更好地發揮持有人集體行動機制在債券風險及違約處置中的重要作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修訂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程》《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同意徵集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持有人會議規程》和《同意徵集指引》),於近日發佈,並將於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持有人會議是債券市場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溝通的核心機制安排,已成爲企業開展主動債務管理、化解債務風險的重要手段。本次修訂聚焦問題導向,重點圍繞市場反映較爲集中的持有人會議“召開針對性不強”“召集程序靈活性不夠”“決議達成難度較大”三大核心問題,對持有人會議的召開情形、召集程序、表決機制等內容進行了優化,區分了強制召開情況與提議召開情形,調整表決機制,併爲特別議案設置總表決權過半數的底線要求,同時在提升召集程序靈活性的基礎上,強化對關鍵程序的保護。此外,《同意徵集指引》也就實施事項、表決比例等條款進行了同步調整。
爲保障上述規則平穩落地,交易商協會同步發佈過渡期通知與配套示範文本(“一通知、兩規則、三文本”),其中過渡期通知明確新老債券適用安排,鼓勵過渡期內新發債券及存續債券參考新規約定持有人會議機制,三項示範文本爲募集說明書條款約定及存續期信息披露文件編制提供了參考範例,保障披露文件與新規的一致性。
下一步,交易商協會將持續建立健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集體行動機制,提升機制便利性與有效性,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本文編選自“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智通財經編輯:葉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