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萬通發展(600246.SH)發佈公告,公司董事吳丹毛於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吳丹毛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2023】258號。
經查,吳丹毛擔任公司董事期間,吳丹毛的配偶黃卓通過其賬戶買賣公司股票,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間買入100,000股、交易金額861,000元,賣出40,000股、交易金額406,510元;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間買入40,000股、交易金額349,600元,賣出100,000股、交易金額672,410元。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吳丹毛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