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榕泰(600589.SH)公告,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揭陽中院”或“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3)粵52破7號之一】,裁定確認《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簡稱:《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並終結公司重整程序。鑑於公司因重整而觸及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4.9條的相關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交易所”)申請撤銷相應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後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最終申請撤銷情況以交易所審覈意見爲準,屆時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鑑於公司仍存在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仍爲“*ST榕泰”,股票代碼仍爲“600589”,公司股票仍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