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泰凌醫藥(01011)發佈公告,彭永康辭任(1)公司祕書、(2)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的授權代表及(3)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鄭章勁已獲委任爲(1)公司祕書、(2)授權代表及(3)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彭先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智通財經APP訊,泰凌醫藥(01011)發佈公告,彭永康辭任(1)公司祕書、(2)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的授權代表及(3)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鄭章勁已獲委任爲(1)公司祕書、(2)授權代表及(3)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彭先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