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雷科防務(002413.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獲悉公司董事伍捍東收到了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該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爲:在伍捍東擔任雷科防務董事期間,其子操作其配偶魏某華證券賬戶,在賣出“雷科防務”的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爲,導致伍捍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的短線交易違法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伍捍東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五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