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諾德股份(600110.SH)發佈公告,2023年7月24日,公司控股孫公司湖北諾德鋰電在建工程的局部廠房發生火災事故。2023年12月25日,湖北諾德鋰電收到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山區應急管理局送達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行政處罰告知書》:經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山區應急管理局查明,2023年7月24日湖北諾德鋰電在建的二號廠房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無人員傷亡。湖北諾德鋰電對本次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以上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擬對湖北諾德鋰電作出處人民幣1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司召開事故現場警示教育會,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全面開展公司及子公司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及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大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公司將按照要求及時整改。本次事故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