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19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華晨中國(01114)前執行董事錢祖明先生髮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除上述向錢先生所作的聲明外,香港聯交所亦對其作出公開譴責。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香港聯交所認爲,錢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據悉,上市科就錢先生有否履行《上市規則》所述的董事職責和責任展開調查。錢先生未有回覆上市科的調查及提醒信函。他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調查。
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19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華晨中國(01114)前執行董事錢祖明先生髮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除上述向錢先生所作的聲明外,香港聯交所亦對其作出公開譴責。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香港聯交所認爲,錢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據悉,上市科就錢先生有否履行《上市規則》所述的董事職責和責任展開調查。錢先生未有回覆上市科的調查及提醒信函。他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