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掘低估值寶藏股立即開始

國家發改委: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發布 2023-12-15 下午08:05
國家發改委: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智通財經獲悉,據國家發展改革委12月15日消息,近年來,滬蘇浙三省(市)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深入推進一體化制度創新並取得了重要進展。爲推動示範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打造新時代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標杆典範,制定本行動計劃。其中提到,在全域綠色低碳轉型、數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率先探索,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從形態開發向功能開發躍升,加快將生態優勢轉化爲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將制度創新效能轉化爲高質量發展動能,打造生態創新人文相融合、富有江南特色的標誌性區域,爲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蹚出新路、形成示範。

原文如下:

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是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承擔着率先探索將生態優勢轉化爲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從項目協同走向區域一體化制度創新的重要使命。近年來,滬蘇浙三省(市)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深入推進一體化制度創新並取得了重要進展。爲推動示範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打造新時代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標杆典範,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一體化制度創新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兩個關鍵,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相結合,進一步深化前期制度創新成果,推動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高水平的改革創新,在全域綠色低碳轉型、數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率先探索,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從形態開發向功能開發躍升,加快將生態優勢轉化爲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將制度創新效能轉化爲高質量發展動能,打造生態創新人文相融合、富有江南特色的標誌性區域,爲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蹚出新路、形成示範。

二、持續深化一體化制度創新

(一)健全跨區域一體化的規劃和土地管理機制。完善示範區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加強規劃、土地、項目建設的跨區域協同和有機銜接,全面提升示範區規劃建設品質和土地利用效率。

1.建立示範區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加快實施先行啓動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在示範區全域開展詳細規劃共編聯審。

2.聚焦水鄉客廳等重點區域,推進實施規劃土地總控和土地供應會商機制。

3.在確保耕地總量不減、質量提升、結構優化的前提下,推動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範圍擴大至示範區兩區一縣,以相鄰鄉鎮爲基本單元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集聚發展。

(二)深化統一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深化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建立重點流域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形成區域聯動、分工協作、成果共享的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格局。

4.制定實施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治理及生態建設實施方案。協同劃定示範區跨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序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協同立法。

5.以共建共享、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和損害者賠償爲原則,加快建立太浦河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資金、技術、人才、產業相結合的生態補償模式。

6.開展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檢查資格互認,推進跨區域交叉執法,推動環境違法線索互聯、調查取證互助、處理結果互認。

7.探索制定示範區生態環境領域強制性標準的可行路徑。

(三)建立更加高效順暢的要素流動機制。破除阻礙勞動力、資金、技術、數據等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不斷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8.探索建立不受社保繳納地限制、可自主選擇滬蘇浙相關人才計劃申報地的特殊通道。進一步拓展吳江區、嘉善縣海外人才申辦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人員範圍。

9.支持數字人民幣試點區域探索跨區域應用場景。深化示範區公共信用綜合管理平臺建設,推動“信用+金融”等特色應用場景互聯互通。

10.研究推動跨省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推進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轉化,促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

11.推進社會數據“統採共用”,實現數據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提升數據資源使用效益。支持建設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連點。

12.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標準規範統一,推進平臺互聯互通、資源信息共享,實現招標投標領域數字證書(CA)互認,率先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機制。

(四)完善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機制。全面提升普惠性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效率和質量,共建共享高品質公共服務,不斷增強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水平。

13.滾動實施一體化高質量教師培養項目,共建優質教育課程等資源庫,合力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

14.推進跨省域醫聯體建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依託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開展跨省域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異地購藥直接結算。

15.積極發展異地養老,鼓勵優質養老服務機構在示範區整體佈局設點或託管經營,推動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

16.持續深化長三角地區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應用,推進在交通出行、旅遊觀光、文化體驗等方面實現“同城待遇”。

17.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一體化發展,促進區域內健身步道和城市綠道互聯互通、健身設施共建共享。依託湖蕩資源大力發展帆板槳板、遊艇、皮划艇、龍舟等水上體育休閒運動,建設長三角水上運動總部基地。

18.依託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推進各類創新應用在示範區先行試點跨省“一網通辦”。推動跨省通辦遠程虛擬窗口在示範區各級政府服務大廳應用全覆蓋,完善兩區一縣跨省通辦受理服務機制。

(五)優化跨區域治理模式。完善新型治理模式,持續引入高端優質市場資源,廣泛凝聚各方合力,爲一體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19.滬蘇浙三省(市)協同制定出臺示範區發展條例,強化示範區改革創新法治保障。持續探索跨區域投入共擔、利益共享的財稅分享管理制度。

20.推動落實示範區執委會省級投資項目審批管理權限,提高跨區域項目管理效能。

21.健全跨區域統計監測工作機制,研究編制示範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指數。強化第三方監測,定期開展示範區經營主體滿意度調查。

22.加強示範區開發者聯盟建設,完善成員資格評估與考覈退出機制。加強與歐洲等一體化水平較高區域交流互動,積極借鑑國際有益經驗。

三、全面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六)加快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爲金山銀山的有效模式,加快完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讓生態優勢源源不斷轉化爲發展優勢。

23.開展澱山湖、元蕩、太浦河等跨界河湖健康動態評價,推動重點跨界水體周邊及沿岸地區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重點項目建設,加快建設幸福河湖、美麗河湖。

24.編制示範區生態產品目錄清單,打造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

25.開展示範區生態產品價值覈算,逐步拓展覈算結果應用場景。鼓勵符合條件的碳匯項目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

26.積極探索“生態資產權益抵押+項目貸”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優化完善綠色信貸、債券、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將符合條件的跨省域項目納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促進生態環境治理和產業開發項目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體化實施。支持創新開展氣候投融資實踐。

(七)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的技術路徑和管理模式,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加快形成可持續的生產生活方式。

27.實施機電、印染、化纖、木業家居、軸承汽配等傳統產業綠色化智能化改造。開展廠房生產工藝清潔化改造,建設一批綠色工廠,推動國家級及省級開發區建設綠色園區。

28.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依託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長三角國家樞紐節點的示範區數據中心集羣,建設一批高性能綠色數據中心。

29.支持創建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促進農業資源利用集約化、投入品減量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

30.有力有序有效推廣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31.依託太湖、澱山湖、太浦河等主要河湖水系建設特色風景道,提升慢行出行品質,改善綠色出行環境。

(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依託示範區資源稟賦和產業生態,做強做優特色化綠色低碳產業,建立健全綠色產業體系,不斷提升生態經濟發展競爭力。

32.支持青浦工業園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嘉善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圍繞高分子材料、新型光電材料和功能性薄膜、新型顯示材料等重點領域共建綠色新材料產業集羣。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氫能產業園建設。引導生產企業自建或與第三方合作建設完善回收體系,建設區域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集羣。

33.培育優質綠色認證資源,健全綠色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建設長三角綠色認證先行區。

34.加快構建全過程低碳建設體系,強化建築超低能耗指標約束,鼓勵新建建築全面符合超低能耗標準,打造一批近零碳社區。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在水鄉客廳區域佈局建設裝配式驛站。

35.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綠色製造融合發展,聚焦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紡織服裝等產業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九)打造江南水鄉文化高地。發揮湖蕩水網、田園風光、古鎮文化等資源優勢,深入挖掘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價值,打造生態型、江南韻、國際範的濱湖文化品牌。

36.組建江南水鄉文化研究聯盟,開展文化基因解碼。推動江南水鄉古鎮聯合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共同促進不可移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活化利用。

37.高標準建設水鄉客廳,打造江南水鄉文化的展示窗口。推動文博場館、文化街區等創新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開發江南水鄉文化沉浸式場景。

38.支持創建國家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提升全域旅遊品牌影響力。

39.推動圖書館資源聯動共享,提升長三角一體化閱讀聯盟影響力,率先推進書香社會建設。

(十)大力增進民生福祉。率先推動共同富裕實踐創新,促進社會公平,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0.依託長三角(青浦)國際人才港集聚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進人力資源產業園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提升技能型人才就業競爭力。

41.推行以工資集體協商爲重點的集體合同制度,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健全與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和村集體增收。

42.鼓勵各類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爲職工建立企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鼓勵有條件的個人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優化住房供應體系,適當提高中小型住房、人才公寓、國際住區供應比例。

43.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鼓勵慈善組織設立社會救助項目。探索建立文明實踐積分制度,將志願服務活動、踐行文明行爲等納入積分管理。

四、加強政策支持和組織保障

(十一)強化政策支持保障。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加大資金、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不斷激發示範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新動能。

44.滬蘇浙三省(市)繼續設立第二輪先行啓動區財政專項資金,建立健全財政資金長效保障機制。

45.在嚴格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將示範區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滬蘇浙三省(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向示範區予以傾斜。

46.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示範區內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等領域有一定收益的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等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47.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前提下,探索二三產業混合用地的靈活管理機制。

48.創新示範區執委會幹部管理模式,做好容錯糾錯工作,研究制定責任追究、盡職免予問責事項清單,細化追責免予問責情形,解除幹部探索創新的後顧之憂。以示範區爲平臺促進長三角區域幹部交流,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有關規定研究開展中央和國家機關與示範區幹部掛職工作。

(十二)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加快重大改革協同高效和改革試點經驗共享共用,推動制度創新充分聯動、銜接配套,提高改革整體效益。

49.黨中央明確的全面深化改革舉措,可以在地方試點的,支持示範區集中落實、率先突破,加強系統集成。滬蘇浙三省(市)省級層面自行實施的改革創新試點成果均可在示範區複製推廣。

50.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在區域一體化、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的改革試點、示範創建等活動,允許示範區作爲單獨主體進行申報。

51.示範區理事會成員單位及時梳理相關領域新出臺的國家和省級層面重要改革舉措,通過多種方式定期向執委會推送,結合示範區實際組織申報相關改革試點。

各有關方面要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示範區建設各方面全過程。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指導,細化年度任務,完善政策措施,將推動示範區建設納入本地區相關考覈體系,推動行動計劃各項任務落實落細。示範區理事會要進一步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行動計劃實施的指導,積極協調解決重點問題。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跟進實施進展,統籌做好督促協調,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並指導示範區完善制度創新成果評價體系和經驗複製推廣機制,持續做好相關工作。

本文編選自微信公衆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智通財經編輯:汪婕。

最新評論

風險聲明: 金融工具及/或加密貨幣交易涉及高風險,包括可損失部分或全部投資金額,因此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加密貨幣價格波幅極大,並可能會受到金融、監管或政治事件等多種外部因素影響。保證金交易會增加金融風險。
交易金融工具或加密貨幣之前,你應完全瞭解與金融市場交易相關的風險和代價、細心考慮你的投資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取向,並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建議。
Fusion Media 謹此提醒,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資料並非一定即時提供或準確。網站上的數據和價格並非一定由任何市場或交易所提供,而可能由市場作價者提供,因此價格未必準確,且可能與任何特定市場的實際價格有所出入。這表示價格只作參考之用,而並不適合作交易用途。 假如在本網站內交易或倚賴本網站上的資訊,導致你遭到任何損失或傷害,Fusion Media 及本網站上的任何數據提供者恕不負責。
未經 Fusion Media 及/或數據提供者事先給予明確書面許可,禁止使用、儲存、複製、展示、修改、傳輸或發佈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所有知識產權均由提供者及/或在本網站上提供數據的交易所擁有。
Fusion Media 可能會因網站上出現的廣告,並根據你與廣告或廣告商產生的互動,而獲得廣告商提供的報酬。
本協議以英文為主要語言。英文版如與香港中文版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 2007-2024 - Fusion Media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