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圓通速遞(600233.SH)發佈公告,公司近日獲悉,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張益忠先生收到大連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2號)。
經查,張益忠自2016年10月17日至今,任圓通速遞董事兼副總裁,張某傑爲張益忠之子。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張益忠利用張某傑名下證券賬戶買賣圓通速遞股票,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圓通速遞股票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的違法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張益忠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此外,公司董事局於2023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張益忠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個人原因,張益忠先生申請辭去董事及副總裁職務。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局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