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維海德(301318.SZ)發佈公告,該公司於2023年12月8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濤先生(以下簡稱“提議人”)《關於提議深圳市維海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爲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增強公衆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穩定提升公司價值,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等因素,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濤先生提議公司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在未來將前述回購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2,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