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龍淨環保(600388.SH)發佈公告,公司獨立董事林紅勇於2023年12月8日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林紅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117號)。
經查,林紅勇作爲龍淨環保獨立董事,林紅勇的子女林亞濱於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間累計買入龍淨環保股票33,300股,累計賣出龍淨環保股票33,300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林紅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