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古兜控股(08308)發佈公告,公司收到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日期爲2023年10月27日的民事裁決,根據裁決,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頒令:
(1)廣東古兜與奧園所訂立日期爲2019年7月16日的合作及開發協議已於2023年5月19日解除;
(2)奧園須向廣東古兜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即違反合作協議的損害賠償;及
(3)奧園提出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於:(a)廣東古兜應繼續履行其於合作協議項下的責任;(b)廣東古兜應移交涉及合營業務的8幅土地的經營權,並將有關合營業務的相關文件轉交予奧園;及(c)廣東古兜應向奧園支付人民幣500萬元(即廣東古兜涉嫌違反合約的損害賠償)已被駁回。
此外,誠如裁決所述,日期爲2023年4月27日的公佈所述合作協議的指稱補充協議法院裁定爲無效及不得對公司強制執行。另一方面,廣東古兜已就(其中包括)交還及提供合營業務的財務記錄及資料向奧園提出反申索。然而,法院裁定該要求過於廣泛,並要求廣東古兜指明所要求的記錄及資料。廣東古兜目前正就制定該要求尋求法律意見,旨在儘快取回財務記錄及資料,以促進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審覈工作。
隨着法院頒佈裁決,訴訟影響已經確定及對手方作出的指控已經由裁決予以澄清,公司亦正就尚未完成的審覈工作安排與核數師聯繫,旨在儘快及於2024年3月底前完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審覈。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