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TCL電子(01070)發佈公告,茲提述有關就認購及成立境外投資基金而訂立境外認購協議及境外合夥協議,境外投資基金(以境外合夥形式成立)於2018年1月23日成立,目的是投資和持有專注於或服務於科技領域的私人及公衆公司的證券。境外投資基金的期限由其成立日2018年1月23日開始,直至境外初始投資日期起滿8週年之日,並可進一步延長最多兩段爲期一年的額外年期。
自成立以來,境外投資基金藉助普通合夥人的經驗,按照境外合夥協議的條款投資機器人、軟件及硬件、移動通訊、雲服務、物聯網、5G、VR、上下游產業等各類革命性科技項目及初創企業,並取得理想表現。集團於境外投資基金的投資不僅獲得正向經濟及財務回報,且通過與集團業務所在行業及市場的其他參與者互動交流,促進了集團的多元化業務發展。
於本公告日期,(1)境外投資基金已完成並變現其所有投資;及(2)所有現任境外有限合夥人已從境外投資基金可合法分配予投資者的資產中獲得最終分派。據悉,現任境外有限合夥人爲TTE Corporation、華星光電(香港)及正嘉投資。
境外投資基金爲了特定投資目的而成立及組建,而該目的已經達到及完成,其投資者亦已從有關投資中獲得財務回報。所有現任境外有限合夥人於2023年11月30日通過的書面同意及決議,同意(其中包括)於境外投資基金原定期限屆滿前終止境外投資基金,而境外投資基金將按照境外合夥協議的條款及適用法律法規予以清盤並隨之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