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孚能科技(688567.SH)發佈公告,2023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股東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簡稱“香港孚能”)及其一致行動人贛州孚創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贛州孚創”)、實際控制人YU WANG、Keith D. Kepler和廣州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工控集團”)、廣州創興新能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廣州創興”)相互出具了《(關於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終止函》《關於終止股份轉讓交易的函》。
香港孚能、YU WANG、Keith D. Kepler、贛州孚創自2023年11月30日起終止於2023年7月31日和廣州工控集團、廣州創興簽署的《關於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及與前述股份轉讓相關的所有協議及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關於不謀求控制權的承諾函》與《不可撤銷地放棄表決權的承諾函》)(以下或合稱“《原交易協議》”),各方基於《原交易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終止,且各方互不承擔責任。基於廣州工控集團、廣州創興對公司業務及價值的充分認可及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各方將繼續就未來合作方式進行友好協商,擬通過定向增發等方式推進廣州工控集團謀求孚能科技實控人地位,繼續支持孚能科技的發展。
爲促使公司控制權順利變更,香港孚能、YU WANG、Keith D. Kepler和廣州工控集團協商,擬將獲得公司控制權的方式由老股東協議轉讓轉換爲廣州工控集團認購公司未來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
2023年11月29日,香港孚能、YU WANG、Keith D. Kepler和廣州工控集團簽訂了《合作協議》,爲實現廣州工控集團成爲標的公司的控股股東,香港孚能、YU WANG、Keith D. Kepler擬配合推動公司完成以廣州工控集團爲特定發行對象的定向增發。廣州工控集團擬認購前述定向增發並取得不超過標的公司定向增發後總股本12%的股份。
香港孚能同意自本次定向增發發行完成之日起,至廣州工控集團成爲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且超過第二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的標的公司股份比5個百分點之日或定向增發發行完成之日起滿60個月之日(孰早)的期間內,放棄其持有的不低於屆時標的公司總股本5%股份對應的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