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火炬電子(603678.SH)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蔡明通及其一致行動人蔡勁軍、蔡純純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蔡明通、蔡勁軍、蔡純純作爲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在2016年3月8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間,持有的公司權益比例由51.50%下降至41.63%,累計變動比例9.871%。其中,2016年3月8日因蔡明通非交易過戶導致合計權益比例減少0.31%,2016年8月26日因火炬電子非公開發行股份導致合計權益比例被動稀釋4.15%,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方式買賣公司股票導致合計權益比例減少4.781%,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火炬電子公開發行可轉債轉股導致合計權益比例被動稀釋0.66%,2021年7月1日,因蔡勁軍集中競價增持導致合計權益比例增加0.03%。剔除被動稀釋部分,於2020年12月1日權益變動比例達到5%。未按規定停止買賣公司股份並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直至2022年11月16日,才首次披露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並於2023年5月13日披露修訂後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公告稱,本次違規原因系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對法規理解存在偏差所致,並非主觀故意,且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已認識到本次超額減持公司股票的錯誤,並承諾回購其違規減持中主動減持的0.061%的股份,同時將因主動超比例減持取得的剩餘收益劃轉歸上市公司所有。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已履行完畢上述承諾:蔡勁軍已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7.62萬股,佔其實際減持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0.061%,成交總價爲769.41萬元;並已將其超額減持取得的剩餘收益349.77萬元劃轉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