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鄭州銀行(06196)發佈公告,該行商鼎路支行就與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李慧、司德賢、李景香、蔣燕、李亞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於近日收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2020年8月20日,該行作爲原告與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約定由原告向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發放貸款65000萬元;原告與李慧、司德賢、李景香等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上述保證人爲案涉貸款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原告與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最高額權利質押合同》,約定由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以其擁有的房屋(以下簡稱“抵押房屋”)爲案涉貸款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並以抵押房屋的租金收入爲案涉貸款提供最高額權利質押擔保。
2023年5月4日,原告與蔣燕、李亞東簽訂相關《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蔣燕、李亞東爲案涉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前述借款合同等材料簽訂後,原告已經根據合同約定及被告的申請履行了款項發放義務;但河南匯藝置業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且李慧、司德賢、李景香、蔣燕、李亞東等擔保人亦未按照約定承擔相關擔保責任。爲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
該行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預計不會對該行的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該行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