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國華(00370)發佈公告,於本公佈日期,國華建業(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根據合作協議向目標公司華祥(廣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按金人民幣500萬元,該按金由北京雅辰根據雅辰合作協議出資,且目標公司30%股權已轉讓予國華建業。目標公司尚未訂立項目協議,亦未成功獲委任爲該項目的指定承包實體。
於2023年11月22日:(1)中海航廣東、國華建業及中經天圓訂立一份終止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其中包括)(i)終止合作協議,自2023年11月22日起生效;(ii)合共約人民幣450萬元(即按金金額減該項目正常業務過程中已發生的開支,最終金額以訂約方確認爲準)應退還予國華建業;及(iii)國華建業應將其於目標公司30%股權轉回予中海航廣東;及
(2)國華建業與北京雅辰訂立一份終止協議,雙方同意(其中包括)(i)終止雅辰合作協議,自2023年11月22日起生效;及(ii)國華建業根據終止協議收到的全部退款金額應退還予北京雅辰,惟倘國華建業因並非國華建業導致的原因而未能向中海航廣東收回任何退款,北京雅辰無權向國華建業追討該等未收回的款項。
透過訂立合作協議及雅辰合作協議,預計集團將透過爲該項目提供項目發展及管理服務而產生收入。經考慮中國政策關注、現行市況及該項目進展的不確定性,董事局認爲在可預見未來,該項目可能不需要集團的服務。因此,董事局認爲,終止協議及雅辰終止協議項下的終止安排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且不會對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