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幣安(Binance)創辦人兼行政總裁趙長鵬,承認一項美國聯邦控罪,涉及未能確保公司遵守美國防止洗錢指引。
31歲的趙長鵬於本周二在美國西雅圖的聯邦法庭上出庭,由法官Brian A. Tsuchida主持審理,趙長鵬在庭上直接承認了這些指控。
法官Tsuchida計劃於明年2月對趙長鵬進行量刑,但量刑日期可能會延後。根據法律規定,趙長鵬面臨的最高刑期為18個月。
據媒體報導,趙長鵬的認罪是他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幣安還面臨其他多項指控。此外,認罪協議還包括趙長鵬必須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職位,而幣安則需繳納超過43億美元的罰款,並接受長期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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