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海藍控股(02278)發佈公告,於2023年10月13日,要約人根據開曼公司法第88條向所有餘下要約股東寄發強制收購通知。餘下要約股東可向大法院申請反對強制收購的通知期已於2023年11月13日(即強制收購通知日期起計一個月屆滿當日)上午12時正(開曼時間)屆滿。根據要約人於2023年11月14日(開曼時間)對大法院令狀及其他塬訴程序進行的查冊,並無任何餘下要約股東向大法院提出有關申請。由於並無餘下要約股東於2023年11月13日上午12時正(開曼時間)前提出有關申請,要約人有權及必須按與要約相同的條款收購餘下要約股份。
強制收購已於2023年11月20日完成。應付餘下要約股東得到強制收購代價總額已由要約人支付予公司,其於獨立開設的銀行戶口以信託方式替餘下要約股東持有該等款項,直至(i)餘下要約股東已根據要約條款獲支付強制收購代價;及(ii)強制收購完成日期起計六年屆滿(以較早者爲準)爲止。強制收購支票將於2023年11月23日寄發予於2023年10月9日名列股東名冊之餘下要約股東或任何有權收取支票的其他人士。因強制收購完成且自其生效後,公司於2023年11月20日由楊敏先生(透過要約人及中澤(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間接全資擁有。
聯交所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15(1)條批准撤回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股份於聯交所的最後交易日爲2023年10月4日,將於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撤回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