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全新(000007.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相關情況如下:
(一)2022年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1月1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與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中經審計淨利潤差異較大,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同時,因上述業績預告數據不準確,導致公司未及時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二)2021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追溯調整2021年度財務報表,2021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上述事項反映你公司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下同)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黃國銘、總經理陸波、財務總監陳桂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黃國銘、陸波、陳桂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