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6日,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2023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修訂《保險業條例》(第41章)及其他相關法例,爲香港保險業推行風險爲本資本制度訂定法律框架。香港特區政府會與保險業監管局跟進下一步工作,包括就詳細監管要求更深入咨詢業界,以訂立相關附屬法例,目標是在2024年內實施風險爲本資本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我們致力鞏固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而持續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監管制度對推動保險行業穩定發展不可或缺。實施風險爲本資本制度,將加強保險業的財務穩健狀況,使香港與國際保險規管標准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