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9日,香港證監會對太平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譴責以及罰款130萬港元,原因在于該公司雇員交易內部監控缺失。
調查發現,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間,太平證券沒有就監察雇員的交易實施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措施。對此,負責監察雇員交易的高級管理層、合規部及一名負責人員對其角色及職責均沒有清晰一致的認識,而太平證券也沒有就他們對雇員交易所作的審查備存任何紀錄。該負責人員的個人交易沒有經過獨立審查及批核,包括293項超出其個人帳戶所規定的交易限額的交易。此外,太平證券沒有將其于有關期間內適用的個人交易政策告知全體雇員,並確保他們明白及遵從其政策。
香港證監會表示,在決定對太平證券采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太平證券已采取補救措施來加強其在雇員交易方面的內部制度及監控措施,以及它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