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Meta平台(META.US)要求聯邦法院禁止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繼續推進一項機構程序,修改其2020年的隱私和解協議。
Meta周叁在法庭文件中表示,FTC在2020年與Meta(當時名爲Facebook)達成的和解得到了華盛頓法官Timothy Kelly的批准,只有法院才能添加禁止面部識別等條款。
Meta在一份申請禁令以阻止委員會訴訟的文件中表示,“法院——而不是FTC——擁有專屬管轄權,”“聯邦貿易委員會試圖通過采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和‘修改’和解協議來取代法院。”
作爲2020年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該公司同意支付50億美元的罰款,並改變其內部隱私檢查,包括增加公司董事會和首席執行官馬克·紮克伯格保護用戶數據的責任。
5月3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Meta一再違反其隱私承諾,並啓動了內部程序,以修改2020年的和解協議。該機構表示,它將改變之前的和解協議,禁止Meta使用面部識別工具或將兒童數據貨幣化。
Meta在其提交的文件中稱,這些變化超出了FTC可能在聯邦法院尋求的範圍,這就是他們試圖在內部進行修改的原因。
Meta發言人Dina El-Kassaby Luc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同意令很清楚,只有聯邦法院,而不是聯邦貿易委員會,才能執行或修改它,聯邦貿易委員會必須遵守其條款。”
Timothy Kelly于2020年4月批准了聯邦貿易委員會與Meta之間的和解協議,但批評該公司“系統性監管失靈”,高管“透明度和問責制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