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於2023年5月12日公告稱,其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2022年12月21日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國恆大、中國恆大附屬公司廣州凱隆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廣州凱隆」),以及中國恆大控股股東、執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
這一仲裁與恆大地產此前所引入的戰投相關。2016年12月底開始,恆大在一年時間內先後引入3輪戰投,總金額達1300億元;後因回A失敗,恆大地產與戰略投資者商談轉爲普通股。2020年11月,恆大地產宣佈1257億元戰略投資者已簽訂補充協議轉爲普通股。
根據公告內容,深圳國際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決涉及和信恆聚(原中信聚恆)所持有的恆大地產1.6%的股份。
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間,和信恆聚與上述被執行人簽訂恆大地產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向恆大地產增資50億元以獲得其1.6%的股份。後因恆大地產自行終止相關重組計劃,因此和信恆聚要求中國恆大、廣州凱隆以及許家印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並支付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根據該執行通知,被執行事項包括: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恆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2.04億元,並承擔違約金約5123萬元;許家印、中國恆大以50億元回購和信恆聚持有的恆大地產股權;中國恆大支付和信恆聚持有恆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7.7億元;中國恆大、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
據多名市場和法律人士稱,通過仲裁和執行尋求解決是市場化、法治化解決恆大集團債務問題的必由之路。此次仲裁和執行通知意味着恆大集團與曾經的戰略投資者之間就回購義務的糾紛露出了冰山一角。接下來,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被執行問題,許家印個人很可能從而「登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成爲「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