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4日丨為支持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配套《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試行辦法》),證監會聯合財政部、國家保密局、國家檔案局對《關於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證監會公吿〔2009〕29號)進行修訂,形成了《關於加強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與《管理試行辦法》同步施行。 本次修訂主要包括:一是調整適用範圍,銜接《管理試行辦法》,明確適用於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上市。二是為相關主體在境外上市活動中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確的指引。三是完善跨境監管合作安排,為安全高效開展跨境監管合作提供製度保障。從公開徵求意見情況看,市場各方積極支持《規定》修訂,認為有利於促進境外上市活動健康有序發展。 證監會將持續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積極拓展現有跨境監管合作機制的有益成果,營造良好的境外上市監管環境,支持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