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日丨ST天山(300313.SZ)公佈,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昌吉州中院”)送達的關於股權轉讓糾紛一案的《民事上訴狀》,大象廣吿17名股權轉讓方向法院提起上訴。
17名上訴人因不服昌吉州中院(2021)新23民初23號民事判決,現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主要上訴請求系:1、請求法院撤銷(2021)新23民初23號判決,改判為“駁回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2、一審、二審涉及上訴人的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