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日丨香港興業國際(00480.HK)公吿,於2023年2月1日,i)賣方HKR Asia-Pacific Pte Ltd(公司全資擁有附屬公司)與買方ADynamic Oasis Limited訂立買賣協議A,向買方A出售銷售股份A,相當於目標公司City Grace Co. Ltd(為該地塊的合法及實益擁有人)的40%股權,代價為9.339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ii)公司(作為轉讓人)、買方A(作為受讓人)及目標公司(作為貸款人),就於完成日期公司向買方A轉讓銷售貸款A訂立轉讓協議A,代價為14.7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
因此,出售事項A的總代價為24.04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
同日,i)賣方與買方B Sunny Ray Limited訂立買賣協議B,向買方B出售銷售股份B,相當於目標公司的9%股權,代價為2.1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ii)公司(作為轉讓人)、買方B(作為受讓人)及目標公司(作為貸款人),就於完成日期公司向買方B轉讓銷售貸款B訂立轉讓協議B,代價為3.67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
因此,出售事項B的總代價為5.776億泰銖(可予調整,如有)。該等出售事項已於完成日期(即與簽訂該等買賣協議及該等轉讓協議同日2023年2月1日)同時完成。
完成該等出售事項,公司可成功撤走其在泰國曼谷一塊尚未開發的地塊(約12,666平方米)49%權益。通過於開發前出售,公司可從中獲利,並免去為未來開發成本提供資金的任何義務。
目標公司為該地塊的唯一合法及實益擁有人。目標公司唯一業務為持有該地塊。
在面對因包括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和全球貨幣供應收緊而充滿不確定性的市場,董事認為,該等出售事項為集團變現其於該地塊的投資並獲得可觀回報的良機。
於開發前出售該地塊,公司可避免為未來開發成本提供資金的任何義務。該等出售事項將增加集團的營運資金及增加其現金流量。董事認為該等出售事項符合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其條款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
預計公司於扣除交易成本及相關税項後,就該等出售事項將錄得約3.5億港元的淨收益。實際收益須經審核且可能與估計金額不同,因為實際收益或虧損將取決於(其中包括)目標公司於完成日期最終確定的資產淨值,以及有關該等銷售貸款的應計利息是否有任何調整。
公司擬將該等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為於日後在物業市場出現的其他投資機會提供資金,以及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