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12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公布,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將于2023年3月20日推出。中介人須取得客戶同意,以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及相關的資料私隱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如投資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則只可出售現時持有的證券,而不得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入證券。
繼于2021年8月就建議實施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發表谘詢總結文件後,證監會透過進行叁次問卷調查,一直密切監察市場的准備情況。調查結果顯示,爲實施該制度所作的准備取得重大進展,但部分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向個人客戶就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收集、儲存、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戶的識別資料。基于上述情況,證監會決定于2023年3月20日推出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中介人須取得客戶同意,以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及相關的資料私隱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證監會謹此提醒投資者盡快就其中介人所提出的相關要求作出回應。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如投資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則只可出售現時持有的證券,而不得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入證券。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詳情,投資者可參閱證監會專題網頁的〈投資者資訊〉一欄。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推出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將會是香港證券市場的一個重要裏程碑。該制度讓我們能夠適時和有效地進行監察,從而促進市場廉潔穩健和提升投資者信心,這些都是香港作爲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柱。”